医疗广告审查审批公示
维美口腔诊所向我委审请医疗广告审查审批,按照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:
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|
维美口腔诊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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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登记号 |
PDY00051H42020217D2152 |
法 定 代 表 人 (主要负责人) |
袁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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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地址 |
黄石港区芜湖路89-2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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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制形式 |
私人 |
医疗机构类别 |
口腔诊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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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 疗 科 目 |
口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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床位数 |
3张 |
接诊时间 |
8:00-17:30 |
联 系 电 话 |
1539165826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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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|
网络 |
广告时长(影视、声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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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 查 结 论 |
按照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,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(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)。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:(黄)医广【2017】第 10-27-4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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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审查证明有效期:壹年(自 2017年10月27日起,至 2018年10月26日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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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: (黄)医广【2017】第10-27-41号 |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在公告发布5日内向我委据实反映,联系电话:6259314。
2017年10月27日
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
申请日期: 2017年 10 月 26 日
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|
维美口腔诊所 |
发 证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|
黄石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|
《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》 登 记 号 |
PDY00051H42020217D2152 |
法定代表人 (主要负责人) |
袁悦 |
校验有效期 |
壹年(自2017年07月28日起,至2018 年 07 月 27日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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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地址 |
黄石港区芜湖路89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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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制形式 |
私人 |
医疗机构类别 |
口腔诊所 |
诊疗科目 |
口腔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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床 位 数 |
3 |
接诊时间 |
8:30-17:30 |
联系电话 |
15391658269 |
邮 编 |
435000 |
发布媒体类别 |
□影视 □广播 □报纸 □期刊 □户外 □印刷品 √网络 □其他 |
广告时长 (影视、声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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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 交
申 请
材 料
目 录 |
1、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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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黄石市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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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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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医疗广告承诺书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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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 办 人 |
袁悦 |
黄石市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
提交日期: 2017 年 10 月 26 日
医 疗
机 构
情 况 |
第一名称 |
维美口腔诊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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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黄石港区芜湖路89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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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类别 |
口腔诊所 |
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|
PDY00051H42020217D21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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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(主要负责人) |
袁悦 |
联系电话 |
1539165826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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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发布媒体类别 |
□影视 □广播 □报纸 □期刊 □户外 □印刷品 √网络 □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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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:
维美口腔诊所
维美口腔诊所,诊疗科目: 口腔.
地址:黄石港区芜湖路89-20号.
医疗机构盖章: 审查机关盖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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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电视、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,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。
2、平面广告提供小样,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。
3、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、形式。
4、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4份,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。
5、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《黄石市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一并作为广告发布凭证。
[来源: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]
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
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 <备案序号:鄂ICP备14007013号
版权所有: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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